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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时间:2007-8-14 17:30:39 作者:荷塘网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为遏制全省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我省公安交警部门日前发出通知,从8月13日至8月15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驾驶摩托车超载、超速、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无牌、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从全省十个地市抽调警力组成统一行动小组,由省公安厅交管局领导带队,对摩托车行驶秩序较差、违法率高的地区进行重点打击。
    摩托车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生命安全。据记者了解,今年1月至7月,全省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9424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4.96%,死亡121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6.51%,受伤12765人,占受伤总人数的39.64%,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日趋严重。半年来摩托车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已一千人多人,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五分之一以上,摩托车已成为让人“谈车变色”的马路“杀手”。
    [案例链接]2006年2月2日荷塘镇中兴二路六坊管理区三坊路段尚塘坊12号门前,一辆非法搭客、车牌号为“豫RMH1**”的两轮摩托车从江门往顺德方向行驶行时与对向驶来另一辆车号为“桂HT89**”的两轮摩托车发生迎面碰撞,事故造成6人死亡。当时“豫RMH1**”的两轮摩托车上连驾驶人共载4人,“桂HT89**”的两轮摩托车上连驾驶人在内共2人,据交警事后分析,两辆对撞的摩托车当时的车速都很快,而且搭客摩托车已超载2人,6名死者中年轻人居多。
    8月7日17时30分许,杨某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搭载3人由阳江市河北往上洋镇方向行驶,行至县道X605线25KM+283M处(阳江市阳西县上洋镇路段)时,车辆越线行驶,与对向行驶的粤Q019**号轻型厢式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3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涉及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摩托车因其构造、性能和行驶特性,决定了其有着不同于其他机动车辆的显著特点。
    翻车事故。由于摩托车速度快、稳定性差,自行翻车的机率较大。弯道上、山区道路上、丘陵地段和陡坡路面,以及雨雪水泥路面,都容易造成翻车事故。如果是碰撞中翻车,因速度快,撞击力强,危险性更大。
    追尾事故。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员应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跟车距离,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突发情况。但在实际行驶中,很多驾驶员很难做到这一点,尤其是摩托车驾驶员,跟车距离过短,这样,当前车紧急制动时,后车追尾碰撞前车,极易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伤。
    碰挂事故。摩托车碰挂事故分两种,一种是被汽车侧向碰挂和被对向来车碰挂,另一种是摩托车碰挂自行车和行人。个别驾驶员凭借摩托车车身小,自由灵活,行驶时在汽车的两侧钻来钻去,汽车驾驶员很难发现其位置,稍有不慎,就被汽车碰挂上。据交通部门的调查,摩托车与汽车相挂撞的事故占摩托车事故的58.6%,可见碰挂事故的危害之大。
    侧滑事故。所谓侧滑,就是摩托车在行驶中向内侧或外侧滑倒造成事故。摩托车侧滑事故大多发生在冰雪雨泥道路上,在这种道路上行驶,路面与轮胎之间的附着系数大大下降,加上摩托车的轮胎小而窄,制动、加速、换挡或转向时,都容易发生事故。
    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者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是引发摩托车事故的祸首。由于农民群众对持证驾驶、车辆入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及其他一些原因,摩托车挂牌办证的观念淡薄,尤其是一部分人不办证先学车,认为会发动就能骑,技术不过关;还有一些无证驾驶者没有经专门机构的正规培训,极易造成自己、他人受伤或死亡。
    超速行驶。超速行驶的摩托车最易因紧急刹车侧翻而酿成车祸。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心存侥幸,为了尽快到达目的地,不顾一切地高速行驶,扩大了非安全距离,不但影响了车辆的安全性,而且影响了制动效果,遇到紧急情况,往往由于车速太快,来不及反应和采取相应的措施而酿成惨祸。更有甚者“飙车竞驶”,“耍车技”,“兜风”,好胜心强,一味追求快速,寻找刺激,从而引发无数血的惨剧。
    酒后驾驶。有些饮酒者自以为没有醉,驾驶技术好,轻车熟路,不会出事,便骑上摩托车就走,孰不知,体内酒精发作,加其它外在因素的诱导,使许多本可避免的事故因失控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构造简单,没有设计对驾乘人员的保护装置,发生意外首当其冲造成的就是人体伤害。为保护人员安全,法律规定驾驶员和乘员必须戴安全头盔,对保护驾驶员生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将会加重驾乘人员在事故中的损伤程度。据统计,在造成驾乘摩托车的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80%以上未戴安全头盔。
    年轻朋友驾驶摩托车“六忌”。

    一忌无证驾驶。按规定,应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然而一些年轻人认为驾驶摩托车不需要培训,只要胆大跨上摩托车,就会边骑边会。殊不知,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学习培训、考试,缺乏安全常识和驾驶技术,面对复杂多变的道路情况,往往手足无措,发生撞车、撞人或自翻的交通事故也就在所难免。
    二忌违法载人。两轮摩托车作为简易机动车,安全性能有一定的局限性,刹车及承载能力都有一定限度,如果违法超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三忌酒后驾车。亲朋好友相聚免不了要喝酒,酒后千万不要驾车。因为酒精会干扰大脑的正常功能,使人对外界事物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敏,自制能力差。在这种情况下,骑车危险万分。
    四忌超速行驶。为了潇洒和寻求刺激,年轻人喜欢开“英雄车”。然而“十次事故九次快”,须知两轮摩托车稳定性差,超速行驶中,一旦遇到突发情况不易控制,往往会发生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五忌强超强会。在一些年轻人眼里,两轮摩托车体积小,行驶灵活,可以横冲直撞,遇险不避,见缝就钻。结果往往弄得头破血流,酿成重大车祸。
    六忌不戴头盔。许多年轻人认为戴头盔麻烦,有失潇洒,还容易将发型搞乱。殊不知,戴安全头盔能有效保护驾驶人员的头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减轻伤害程度。

来源:江门交警信息网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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