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人: 对于部分因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的驾驶证经交通安全教育后给予办理恢复的时间延至2007年9月24日,请符合条件的驾驶人于9月2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4张白底一寸彩照到车管部门申请恢复换证。驾驶人可用固定电话拨打160查询是否符合恢复条件,或拨打3260866电话咨询。 特此通知
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七年九月四日